广大居民:
为全面贯彻落实“应保尽保,应退尽退”的低保政策,真正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中来,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权益,根据上级要求,结合我镇工作实际,即日起进行2023年度低保复核认定工作。
一、低保认定对象:新镇所有在享低保户
二、低保复核认定所需材料:
1、同一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口本及身份证复印件
2、同一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外,子女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服务地区及单位名称
3、同一户口上已成家的女儿、孙子孙女(外孙)等不算入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范围
4、低保申请书
5、结婚证、离婚证、判决书等复印件
6、牲畜头数、劳动力指数
7、工资收入、矿产及第二、三业收入
8、住房证明(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)
9、草场证复印件、家庭财产状况、车辆信息
10、禁休牧补贴(草场证复印件)
11、离退休金或养老保险金
12、残疾证复印件
13、上一年度住院医药费在新农合或社保部门报销凭证,诊断报告(检查报告)复印件,病历复印件
14、患有慢性病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
15、享受低保人员照片(每个家庭成员各1张)
三、低保认定时间及地点
认定时间:2023年2月21日至3月1日
认定地址:新宝拉格镇党群服务中心(城关镇东侧)
新宝拉格镇党群服务中心
2023年2月21日
2023低保通知 扩展
通知内容如下:
一、发放对象
截至2023年1月,持有有效期内《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》的城乡低保对象。
二、发放标准及金额
《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》(杭民发〔2022〕79号),从2022年10月1日起,我县城乡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102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216元。
2023年1月发放低保金8835140元。
2023低保通知 扩展
《通知》要求,各地要结合财力状况,于2023年3月底前,科学制定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低保标准、财政补助水平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,及时向社会公布。
此前,河南省已提前下达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0.9亿元,由市县统筹用于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、临时救助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支出。低保金、特困供养资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,通过惠民惠农资金“一卡通”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账户。